(一)准备诉讼材料:若一方拒绝离婚,另一方打算起诉,要准备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等。
(二)参加调解:法院受理诉讼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需积极参与。
(三)等待判决:若调解无效,法院会审理判决。若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法院可能准予离婚。
(四)再次起诉的时间把握:若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判离可能性通常会提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