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偷逃应缴税额:先明确涉案75万物品对应的偷逃应缴税额,若在10万至50万,处3年以下有期或拘役并处罚金;在50万至250万,处3到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250万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或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二)区分犯罪主体:判断是单位犯罪还是个人犯罪。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量刑相对个人犯罪更轻。
(三)等待法院判决:最终量刑由法院依据全案证据和事实进行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