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可采取拍摄照片、视频,获取证人证言,收集聊天记录等手段,证明对方和他人持续稳定共同生活。
(二)遇到家庭暴力情况,要及时报警,警方出警记录、询问笔录可作证据,就医的诊断证明、病历能证明受伤情况。
(三)因感情不和分居的,可用租房合同、物业或邻居证明证实分居事实。
(四)双方关于感情问题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涉及感情破裂原因的通话录音等有证明力。
(五)提及感情破裂相关情况的悔过书、保证书等书面材料,可作为证据提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