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拘留者及其家属要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可通过与办案机关沟通,知晓是否提请逮捕、检察院是否批准等情况。
(二)若认为拘留不合法或超期,可委托律师介入,律师能根据法律规定为其提供专业法律帮助,维护合法权益。
(三)在案件侦查阶段,被拘留者应配合调查,如实陈述事实,但也有权保持沉默,避免因不当表述给自己带来不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