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断是否符合彩礼退还法定情形。若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但未共同生活(离婚为条件)、婚前给付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为条件),给付方可以请求归还彩礼。
(二)若女方在离婚前花光钱,需看是否符合法定退还情形。不符合则男方难以要求退还;符合则法院会综合共同生活时间、彩礼使用等因素确定是否退还及比例。
(三)若共同生活多年且彩礼用于共同生活支出,大概率不支持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