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级别管辖,若遇到著作权民事纠纷,优先考虑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起一审诉讼。若所在辖区高级人民法院已确定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可管辖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也可向这些基层法院起诉。
(二)在地域管辖上,因侵权行为起诉时,可选择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地、复制品储藏地或查封扣押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涉及多个被告且侵权行为实施地不同,可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第四条规定,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