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有过错提出离婚而男方不同意,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尽量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像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自身过错行为的证据。
(二)诉讼离婚时,女方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能证明男方过错的证据。
(三)在诉讼中要一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问题。
(四)若男方有证据证明女方过错行为给自己造成损害,男方可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