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赔偿金额的考量因素方面,应综合多方面综合考虑。要关注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可通过遗弃行为持续时间、恶劣程度等来判断;同时也要看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比如其收入和财产状况;还要考量被遗弃方受损害程度,像生活困难状况、身心伤害情况等。
(二)被遗弃方的行动方面,应收集对方遗弃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就医证明等,然后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遗弃重残者属于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