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次协商:与肇事者再次就赔偿项目和金额等具体内容进行沟通,争取达成双方都认可的赔偿方案。
(二)申请第三方调解:若协商无果,可请求交通管理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第三方介入,由其依据事实和法律给出赔偿建议。
(三)法律途径: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