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方面,受害者应收集好因身体受伤而产生的医疗费发票、因误工的收入减少证明、护理人员的费用凭证、交通票据、住宿发票、医院的住院伙食记录以及购买营养费的凭证等。若造成残疾,还需有残疾鉴定报告和购买残疾辅助器具的费用票据。
(二)精神损害赔偿方面,要保留好能体现家暴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的证据,例如现场的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以便法院综合判断赔偿数额。
(三)受害者要第一时间前往医院就诊,让医院出具完整的诊断证明和病历。同时立即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等都是重要的维权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