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租赁、借用等情况,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同,交通事故属机动车一方责任时,先由使用人担责;若所有人、管理人有过错,按过错承担对应赔偿。车主外借车辆时,要确保车辆安全且使用人有驾驶资格。
(二)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机动车,事故属该机动车一方责任,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双方可提前明确责任划分比例,若难以确定则平均承担。
(三)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赔偿,具体比例由法院结合证据和过错程度判定。车辆所有人要妥善保管车辆及钥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