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要确保起诉并胜诉,拿到生效法律文书,这是启动后续执行程序的基础。
(二)若债务人未按规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应及时申请强制执行。
(三)债权人需关注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若其除房产外无其他足够财产偿债,可推动房产执行拍卖。
(四)即便房产是债务人唯一住房,若符合特定条件,如债权人名下无其他可居住房屋,或给予债务人安置费、提供临时住房等,也可申请拍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