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读起诉状:仔细阅读原告起诉状,清楚其提出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二)收集证据:收集证明自己行为未破坏家庭、与相关事件无关等对自己有利的材料作为证据。
(三)提交答辩状:在规定的答辩期内,提交书面答辩状,针对原告诉求和理由进行反驳,表明自身立场。
(四)准时出庭:庭审时遵守法庭纪律,按时参加庭审。
(五)庭审陈述:认真听原告陈述,清晰有条理地表达自己意见,说明己方证据,质证原告证据,指出其不合理之处。
(六)法律适用:若涉及法律适用问题,引用相关法条说明原告主张无依据。
(七)委托律师:如有需要,可委托律师代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