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可积极与对方协商财产分割事宜,达成双方认可的分割协议。
(二)若协商不成,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财产的相关证据,让法院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三)女方若在婚姻中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义务,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在离婚时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四)一旦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及时收集证据,在分割财产时请求法院对该方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