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骑车小孩有过错如速度过快、未注意前方情况,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可减轻责任。家长平时要教导孩子遵守交通规则,加强监管。
(二)事故在学校等教育机构内,若教育机构未尽教育、管理职责,需担责。教育机构应加强安全教育,维护好场地设施。
(三)双方小孩都有过错,按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家长和教育机构要引导孩子认识自己的错误,避免类似事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