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尽快获得欠款诉讼判决,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适用简易程序,这样法院能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并作出判决。
(二)若案件适用普通程序,要做好可能需要较长时间等待判决的准备。普通程序审限一般为六个月,若遇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如需再延长则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若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法院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并判决,特殊情况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