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分割范围,仅分割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在处理离婚案件时,首先要明确住房公积金的分割时间范围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这样能避免将婚前或婚后非共同财产部分纳入分割。
(二)积极举证或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当事人若想分割对方名下的住房公积金,需举证证明对方名下公积金的数额。若自身难以获取相关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三)先协商再由法院判决。
离婚时,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性质的住房公积金,双方可先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可请求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