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创立的公司,另一方虽无权分割公司本身,但可依法分割婚后公司经营收益。可先明确婚后经营收益的具体数额,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配。
(二)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设立的公司,双方可先协商处理。若一方想取得公司股权,可对公司进行估值后,给予另一方相应经济补偿;若双方都想成为股东,可按协商好的比例分割股份。
(三)涉及有限责任公司向非股东一方转让股权时,需提前通知其他股东并取得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将股权转让给行使该权利的股东,所得款项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不同意转让又不购买的,非股东一方可成为公司股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