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要牢记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在接近三年时效时及时采取行动。
(二)若要中断诉讼时效,可通过发送催款函、提起诉讼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
(三)对于分期履行的债务,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诉讼时效。
(四)要注意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若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