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要积极收集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的证据,如照片、视频、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以支持自己离婚诉求。
(二)在财产分割方面,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出按照照顾自身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财产的请求,争取适当多分财产。
(三)若对方过错行为属于法定情形,无过错方应在诉讼中明确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