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分割方面,若一方因疾病生活困难或在婚姻中付出较多,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应保留相关证据,如病历、生活支出记录等,以证明自身情况,便于在法院主张适当多分财产。
(二)经济帮助方面,生活困难的一方可先与另一方友好协商经济帮助的方式和数额,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准备好能证明自身经济状况、疾病情况以及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等的材料,方便法院综合考量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