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儿子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孙子可准备好能证明亲属关系、儿子死亡事实等相关材料,通过代位继承方式参与遗产分配,继承其父亲有权继承的份额。
(二)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部分或全部遗产留给孙子,孙子要妥善保管好遗嘱原件,按遗嘱要求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三)若不存在上述两种情况,孙子不在法定继承顺序内,不能继承遗产时,若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可与其他继承人协商适当分得部分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