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与妻子沟通,了解她带走孩子的原因和想法,通过协商确定孩子后续抚养安排。
(二)若沟通没用,可找双方亲友、居委会等基层调解组织帮忙调解,让双方能冷静交流。
(三)若妻子行为严重影响自身对孩子的权益,可走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请求明确孩子抚养权和探视权。不过未离婚阶段法院多以调解协商为主。
(四)全程注意保留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表明即使在未离婚阶段,父母双方对孩子都有相应权利和义务,可依此处理孩子抚养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