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打官司费用承担分案件受理费和律师费用。案件受理费一般原告预交,败诉方负担,双方有责任则分担;涉及财产分割超20万部分按比例收费。律师费用通常“谁请律师谁付费”,除非合同明确约定败诉方承担,离婚案此类约定较少。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案件受理费方面,为保障诉讼程序启动,原告起诉时需预交,但最终承担者视判决结果而定。若一方败诉,由其负担;若双方都有责任,按责任大小分摊费用。涉及财产分割时,考虑到公平与合理,财产总额不超20万不额外收费,超20万部分按比例交纳。律师费用方面,遵循“谁请律师谁付费”原则,这体现了当事人自主选择法律服务并承担相应成本的理念。不过,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依约定执行,但在离婚案件中这种约定较少见。若对离婚打官司费用承担还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