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人被刑事拘留后,应等待侦查终结,由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符合起诉条件时,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
(二)若检察院决定不起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身人身、财产权利应追究刑事责任,而公检机关不予追究的,可自行向法院提起自诉。
(三)若被拘留人侵犯他人民事权益,受害人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