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公司承继。这样保障了债权人能向新公司主张权利。
(2)公司分立时,若分立前没和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特殊约定,分立后的公司对原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避免公司通过分立逃避债务。
(3)公司形式变更,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变为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前的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担。
(4)通常公司变更前债务由变更后公司承担,但如果股东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股东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提醒:债权人在公司变更时要关注债务承担约定,若发现股东有不当行为损害自身利益,可依法追究股东责任,具体案情不同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