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承担较多义务的,在离婚时可向男方提出补偿要求,补偿数额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二)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三)子女由女方直接抚养的,男方要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通常按其月总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