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时,第一步要确定遗产范围和被继承人的债务情况,对遗产进行盘点,梳理清楚债务明细。
(二)优先使用遗产支付丧葬费用,然后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三)若遗产价值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进行清偿,超出部分无需再偿还。
(四)债务清偿后若还有剩余遗产,国有单位职工的遗产归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遗产归其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