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离婚后财产协商无果,应尽快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通常是被告住所地法院。
(二)起诉前要准备齐全相关材料,除身份证、结婚证外,仔细整理财产清单,确保证据材料完整,起诉状要清晰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在诉讼过程中,注意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主张财产分割。同时留意对方是否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如有应及时向法院举证。
(四)若对判决结果不服,要在规定时间内上诉,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