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通过协议离婚,需在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就能拿到离婚证,婚姻关系解除。
(二)要是冷静期届满超过30天,双方没共同去申请发给离婚证,离婚登记流程就失效,若还想离婚,要重新申请并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三)若一方想离婚,可选择起诉离婚,这种方式不受离婚冷静期限制,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联)》联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