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加快离婚诉讼流程,可先评估案件情况,若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可与法院沟通争取适用简易程序,这样一般三个月内可完成流程。
(二)适用普通程序时,要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提供完整准确的证据材料,避免因自身原因导致案件审理时间延长。
(三)第一次起诉离婚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可利用六个月等待期尝试与对方沟通协商,看能否达成离婚共识,若不能则在期满后及时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