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销售假货24万这种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行为,如果想争取从轻量刑,可主动向司法机关坦白犯罪事实,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积极配合调查。
(二)主动退还违法所得,尽量弥补因销售假货给消费者和市场带来的损失。
(三)在有能力的情况下,对被自己行为所侵害的对象进行一定的赔偿,以争取得到谅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