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报警和通知保险公司,让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明确双方责任。
(二)若对方有赔偿责任却拒赔,先友好协商并留存协商记录。
(三)协商不成,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定损单、维修发票、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
(四)可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由保险公司先赔付再向对方追偿。
(五)也可向法院起诉,书写起诉状,明确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将证据提交给法院,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对方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