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现对方在离婚时存在隐藏、转移等恶意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行为,要及时收集对方这些行为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遇到直接抚养方不尽抚养义务的情况,有变更抚养权意向的不直接抚养方,应准备能证明对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材料,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一方不遵守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费支付约定,受损害方要保存好离婚协议等证据,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