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若遇到法院审理案件疑似拖延的情况,可先确认案件适用的是简易程序还是普通程序,查看是否超出法定审限。若超出,可向法院咨询进度。
(二)若因证据不足需补充,当事人应积极主动收集补充证据,配合法院工作。
(三)在刑事诉讼中,相关主体要关注补充侦查的期限和次数限制,避免超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