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在该团伙敲诈勒索案件中被认定为从犯,应积极向司法机关表明自身在犯罪中所起的次要或辅助作用,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二)无论主从犯,都应积极悔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以此体现悔罪表现。
(三)有条件的情况下,主动退还赃款,争取被害人的谅解,这在量刑时会是一个有利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