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单位,应重视退赃退赔工作,积极主动将非法吸收的80万公众存款退还,以此减少损害结果发生,从而争取从轻处罚。
(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表现出良好的认罪态度。
(三)单位可在能力范围内采取措施挽回投资者损失,比如用单位其他资产进行适当补偿,降低社会危害程度,这也有助于在量刑时得到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