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案件受理费标准。诉讼请求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2%交纳,依此类推,精确计算费用。
(二)了解财产保全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根据财产情况估算费用。
(三)与律师协商确定律师费。考虑案件复杂程度和标的额等因素,和律师合理沟通商量律师费。
(四)关注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比如鉴定费等,依据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