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双方在离婚之前应与8岁小孩耐心沟通,了解孩子真实想法并充分尊重,以便在抚养权判定时能提供孩子意愿的相关依据。
(二)父母要积极准备能证明自身抚养能力和条件的材料,像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等,向法院展示自己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
(三)呈现孩子目前的生活状态,若孩子长期与一方共同生活且生活习惯稳定,应提供相关证据说明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造成不利影响。
(四)父母要注重保持自身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健康的身体状况,因为这也会影响法院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