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可就离婚精神赔偿的给付次数和金额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按约定执行,如一次付清、分月给付或按年度给付。
(二)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结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赔偿金额及给付方式。若侵权人经济状况好,法院可能判决一次性给付;若经济困难,为保障赔偿实现,可能判决分期给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该条虽未明确精神赔偿给付次数,但赋予了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法院可依此结合实际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