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他人起诉事项与自己诉求一致,且对方有足够财产可供执行时,可参与已有诉讼,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加入,借助该诉讼实现权益,避免重复诉讼。
(二)当他人起诉事项和自己诉求不同,或者虽诉求相同但对方财产可能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及时起诉,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债权,胜诉后凭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分配债务人财产,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