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故意持刀伤人未得逞且未造成实际损害,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若在未遂过程中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三)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四)赔偿责任结合具体情况,按双方过错程度确定赔偿比例。
(五)双方就赔偿无法达成一致,受害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