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在离婚时要及时与对方协商经济补偿办法,达成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要准备好自己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相关证据,如照顾老人的医疗记录、子女教育支出凭证等,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补偿。
(二)无过错方若因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要收集对方过错的证据,像重婚的结婚证、同居的照片视频、家暴的报警记录等,然后向法院请求损害赔偿。在请求时可以结合过错方经济能力等提出合理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