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父亲不想抚养女儿时,女儿或其监护人应先尝试与父亲协商,让他理解抚养是其应尽的责任,促使其履行抚养义务。
(二)若协商没用,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有关组织申请调解,调解达成的协议受法律保护。
(三)要是调解也不成功,可去法院起诉,要求父亲支付抚养费,法院会依据子女实际需求、父母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费用数额。
(四)若父亲不执行生效判决,权利人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对父亲的财产进行查询、冻结、划拨等,还能对其采取拘留等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