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在宅基地建房,离婚时法院会依据宅基地申请情况、建房资金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等因素,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分割,或考虑出资情况多分,或判归有资格方并给予另一方补偿。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若宅基地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义申请,建房资金源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若一方能证明建房资金来自婚前个人财产或其父母明确只赠与一方,会适当考虑出资情况多分。同时,因宅基地房屋受资格限制,只有一方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时,房屋可能判归该方,由其给予另一方综合多因素确定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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