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团伙诈骗案中的犯罪嫌疑人,若为从犯应积极争取自首,主动向司法机关交代自己的罪行,以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二)若有立功表现,如揭发其他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要及时告知司法机关,争取减轻处罚。
(三)从犯应积极退赃退赔,将非法所得返还给受害者,表明悔罪态度,可增加从轻量刑的可能性。
(四)主犯若想减轻量刑,需尽力寻找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减轻情节,如因他人胁迫参与犯罪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