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的非婚生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想争取抚养权,母亲可收集自身能给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证据。
(二)已满两周岁的非婚生子女,父母协议不成时,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一方存在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等情形,可优先考虑获得抚养权,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
(三)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可与孩子多沟通增强情感联系。
(四)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一方,需负担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可按规定按时支付,避免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