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结婚后父母拆迁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分情况判断,登记在父母名下的不属于;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父母明确只赠与子女一方的属个人财产,未明确则一般为共同财产;按家庭人口安置且夫妻均为安置对象的,相应份额属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财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拆迁房,其所有权仍归父母,自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拆迁房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时,体现了父母对财产的处分意愿,明确只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该财产有特定的归属,属于子女个人财产;而未明确表示时从法律推定角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拆迁按家庭人口安置时,夫妻作为安置对象应获得相应权益,此权益份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大家在这类财产归属问题上存在疑问或遇到纠纷,欢迎向我或者专业法律人士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