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未造成重伤被人打时,先明确赔偿项目,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二)确定各项赔偿金额,医疗费以医疗机构收款凭证为准;误工费结合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护理费看护理人员收入、人数和期限;交通费按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费用算。
(三)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赔偿数额,若能达成一致最好。
(四)若协商不成,受害人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据证据和标准判定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