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当一方无力偿还时,债权人可要求另一方偿还全部债务,偿还方之后可按内部约定或公平原则向无力偿还方追偿其应承担份额。建议夫妻双方提前明确内部债务分担约定,避免后续纠纷。
(二)对于一方个人债务,债权人可与债务人协商达成分期偿还协议,或向法院起诉,获生效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若债务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能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待发现财产时再恢复执行。债权人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借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